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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4月重新启动从教职工工资中代扣水电费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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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1-04-14 浏览次数:10 | ||
2021年4月将重新启动从教职工工资中代扣水电费(上一次代扣为2020年7月)。如遇退休人员“校内发放”的工资数额不足以支付所需缴纳水电费的情况,将不采取工资代扣的方式,请住户自行前往收费大厅交费结算。 特别提醒: 自2017年起,我校仅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查抄水电表读数,已不再安排入户收取水电费,如您遇到任何不明身份人员入户收取水电费属于诈骗,请立即报警,确保个人财产安全。 咨询电话:23502600 23509840 交费时间:周一至周日 09:00-12:00 14:00-17:00 交费地点:西南村锅炉房院内水电缴费服务大厅 能源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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