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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休干部医疗费用报销安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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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5-03-11 浏览次数:2287 | ||||||
离休干部医疗费用报销安排 一、报销范围:2014年11月19日至2015年3月29日 二、报销时间:2015年3月30日、31日。 上午8:30----11:30下午2:30----5:00 药费报销时段安排如下:(请携带工资存折)
三、报销地点: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(中心实验室东侧原旅游实验楼) 四、材料要求:(与以往要求一致) 请务必携带本人的工资存折、身份证、离休干部医疗证、公费医疗证、病历。 (一)门诊费用报销(挂号条需要粘贴,其他单据不粘贴) ①南开大学报帐凭证、②挂号条、③收据(红、蓝联)、④处方、⑤明细清单、⑥检查、化验报告单的复印件⑦病历。 请按时间先后顺序将上述单据对应理好,不需粘贴和装订。 (二)住院费用报销 ①南开大学报帐凭证、 ②住院收据(红、蓝联)、③诊断 证明原件(加盖医院诊断证明章)、④住院费用汇总原件(不要每日清单)⑤出院小结的复印件(盖病案章)。 五、请离休干部提前到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填写报帐凭证,按规定时间报销。 离退休人员管理处 人事处医保办 2015年3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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